[申辦] 台灣永久居留證.Taiwan APRC(Permanent Resident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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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自己申辦台灣永久居留證(以下簡稱APRC)經驗及資料彙整,希望對有意長久居留在台灣的學長姐或學弟妹有所幫助。所需準備的文件相當繁瑣,若大家有疑慮的部份可留言唷!

★ 20170420更新:原留言已被天空部落格移除(搬家至此的此文留言也消失…),造成困擾,還請見諒!
★ 20140620更新:
新竹移民署申請免去申請良民證與體檢謝謝Raymond告知
★ 20140625更新:申請馬來西亞良民證+翻譯+公證過程分享謝謝Nathaniel Yong提供!

Step 1:確認APRC申請資格
-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: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證送件須知
-或致電移民署詢問(請徑洽居留所在地服務站承辦人員)
-符合申請資格,請承辦小姐傳真「應聘外僑申請永久居留證之資格及應備文件」
☆ 建議親自打電話詢問,承辦小姐會直接電腦查詢居留資料,這是最直接明確的方式
★ 20090629更新:每縣市申請資格或有差異非台北縣居留者,請逕洽您居留地承辦人員

Step 2:申請外僑本國良民證(或稱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,核發日三個月內有效)
-致電大馬友誼及貿易中心經濟組承辦人員(02-27132626#317),索取「良民證申請須知」
-馬來西亞外交部下載良民證申請書(Letter of Good Conduct for Malaysians)
-備妥申請文件→前往大馬友貿中心繳件(需預約時間並攜帶大馬IC和護照,費用NT$200)
☆ 已在台居留者,需透過大馬友貿中心申請良民證,可免去台灣駐馬辦事處驗證
★ 良民證申請需要宣示,所以要本人攜帶身分證和護照親自前往辦理
☆ 良民證申請時間耗時,從申請到文件取得差不多2個月10天(以本人為例)
※ 大馬友誼及貿易中心:台北市敦化北路102號8F
★ 20131002更新:外國人於合法連續居 留五年期間,每次出國在三個月以內者,得免附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及本國警察紀錄證明書。(台南服務站)
(謝謝路人MingYao提供此資訊!)
★ 20120606更新:良民證在臺北大馬辦事處辦理的免翻譯送外交部驗證,驗證後仍然要翻譯並送公證人事務所公證中譯版,這是上個月(5月)申請的經驗,希望對大家有幫助。(請參考留言No.104,謝謝KH提供此資訊!)
★ 20120207更新:可在台北辦理(先透過線上申請)馬來西亞良民證,三天取件免翻譯送外交部驗證!(請參考留言No.94,謝謝Joyce提供此資訊!)

Step 3:外交部複驗良民證
國外文件驗證說明(一般件需二個工作天,費用NT$400)
-需要攜帶複驗文件、居留證和護照
☆ 辦妥後可委託郵局代收外交部複驗後文件和寄件給本人,費用NT$84(可不用再跑一趟)
※ 外交部地址: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-2號

Step 4:良民證英翻中和公證
-可自行英翻中,或請翻譯社付費翻譯(黃小姐,02-23317110,費用NT$450)
-至公證人事務所進行公證(當天可取件,費用NT$750,電話02-23140918)
☆ 請注意良民證公證費用一般上NT$500~NT$750,不要被誤導
★ 因自行翻譯,所以不確定其他翻譯收費是否比NT$450更合理
☆ 翻譯和公證人資料是無意中在網路搜尋取得,僅提供給各位參考之用
※ 公證人事務所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襄陽路六號六樓

Step 5:前往指定醫院辦理「健康檢查合格證明」(核發日三個月內有效)
-健康檢查乙表下載、衛生署疾病管制局-外國人健檢指定醫院
-以聯合醫院忠孝院區為例:02-27861288#8153
費用NT$1,784(7個工作天,2吋相片2張,需要攜帶居留證、護照;報告可郵寄給本人)
☆ 因需要檢查全身皮膚,可掛女醫師看診時間,以免造成情緒上不安(需要檢查便便喔!)

Step 6:至居留地稽徵所申請「最近三年之納(免)稅證明」(核發日一個月內有效)
-以中和稽徵所為例:02-82275168
可詢問確認納稅資料後,本人攜帶居留證、護照前往進行申請,免費用且當天取件

Step 7:至警察局申請「中華民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」(核發日一個月內有效)
-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須知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
☆ 費用NT$250,二個工作天,需攜帶居留證、護照前往辦理,之後可選擇郵寄收件
※ 台北市警察局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

Step 8:「扣繳憑單」、「過去三年工作許可函影本」、「公司核發在職證明」
(在職證明核發日一個月內有效,並加蓋公司大印及負責人印章)

-最近一年扣繳憑單(含稅)總收入除以12個月後,每月收入均超過NT$34,560(基本工資二倍)
★ 20120515更新:民國102年1月1日起, 總收入須超過45萬720元/年, 即每月收入超過37560元。目前仍以每月超過35760元,總收入超過42萬9120元/年為主(謝謝留言No.98 KK提供相關資訊)

Step 9:完成以上步驟,可將資料交至居留地服務站(即移民署)進行永久居留證申請
-申請人需準備文件:
申請書乙份、2吋相片2張、新舊護照資料頁和入境戳章等影本、新舊居留證正反面影本、
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、最近三年納稅證明正本、外交本國良民證、中華民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、
財力證明(扣繳憑單)、最近三年工作許可函影本、公司在職證明文件
-送件後,需時2-3週進行辦理。(P.S:我的申請從送件到通過僅用了10個工作天)
-成功申請後,請攜帶護照、居留證和現金NT$10,000申請費前往辦理(之前居留證會被剪角)。
-附上回郵信封,兩天後將永久居留證寄給你,恭喜你啦!

Step 10:恭喜你,取得台灣永久居留證!
請注意:申請人獲得永久居留證後,需每年在台居住183天以上,否則APRC會自動註銷。
但是,如果因就醫、就學、工作需長期停留台灣地區以外之國家,致未能在台住滿183日者,
需在出國前至當地服務站提出報備手續,申請一次最長不能超過二年
(以上資料摘自「應聘外僑申請永久居留證之資格及應備文件」)
☆ 若護照、居留地址等資料異動,需主動前往申請資料變更
★ 20121221 更新:「入出國移民法」部分條文修正(修正條文第33條):
放寬取得永久居留之外國人每年在臺須居住183日之限制,並修正為出國5年以上始撤銷永久居留證。

★ 20120817 更新:搶救人才 外國人居留台灣規定擬放寬(取消每年需住滿183天之限定)

Step 11:前往勞動力發展署申請(個人)工作證
-勞動力發展署下載AF-042「外國人工作許可申請書(個人)」
-費用NT$100,連同申請書可、護照和永居證影本、劃撥單據郵寄申請
-職訓局公文工作天為7-10天,完成後會寄給申請者(免附回郵信封)
☆ 若護照等資料異動,需再填寫申請書並將資料寄出(免付費用NT$100)
★ 成功取得公文後,換工作的話都不用再另行通知喔!
★ 20140917 更新:原職訓局,今更改為勞動力發展署承辦。
※ 勞動力發展署地址:10042 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

以上就是我辦理APRC的所有過程,希望對大家有幫助。
建議大家善用大紅花國度學長姐提供的經驗分享、致電移民署或Google大神,
當然若有問題也請留言,我會就瞭解部份提供一些解答,祝大家申請過程順利平安。
…不用每年去延ARC的Jingxuan.090516 ThE eNd…

圖一彩虹餘暉,皆攝於2008.10台灣台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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